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4/2 9:31:34 被浏览:291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5个岗位共1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就读学校尚未统一发放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对年龄要求,有高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在岗位要求的年龄基础上适当放宽。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5.批准录用的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报到,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办法和程序(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5年4月1日8:30—4月14日16:00。
2.报名通道:登录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55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无效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果、资格审查结果、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该通道查询、打印。)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4月2日-4月15日。
2.应聘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可于4月16日16:00前修改报考岗位。
4.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2025年4月18日9:00-4月26日17:00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所有成绩。
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安排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经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三、其他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录用人员与我院或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4.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https://rlzyb.zufedfc.edu.cn/)。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结果、录用结果、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四、监督与咨询监督电话:0573-87571529(纪监审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7571148(人力资源部)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5个岗位共1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就读学校尚未统一发放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对年龄要求,有高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在岗位要求的年龄基础上适当放宽。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5.批准录用的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报到,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办法和程序(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5年4月1日8:30—4月14日16:00。
2.报名通道:登录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55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无效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果、资格审查结果、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该通道查询、打印。)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4月2日-4月15日。
2.应聘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可于4月16日16:00前修改报考岗位。
4.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2025年4月18日9:00-4月26日17:00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所有成绩。
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安排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经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三、其他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录用人员与我院或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4.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https://rlzyb.zufedfc.edu.cn/)。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结果、录用结果、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四、监督与咨询监督电话:0573-87571529(纪监审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7571148(人力资源部)
时间:2025/4/2 9:31:34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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