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发布
发布:2024/11/29 13:59:21 被浏览:1698次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2024年11月19日,我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
我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我单位负责本类岗位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进行,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4日17:0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总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笔试科目的考试,缺考人员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①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⑤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1.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电话:022-58077801
联系人:殷菱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2-23337653;022-23337360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022-58077819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链接:https://wsjk.tj.gov.cn/ZWGK3158/ZFXXGK5869/FDZDGKNR4356/zklyn/202411/t20241119_6783765.html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2024年11月19日,我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
我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我单位负责本类岗位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进行,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4日17:0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总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笔试科目的考试,缺考人员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①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⑤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1.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电话:022-58077801
联系人:殷菱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2-23337653;022-23337360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022-58077819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链接:https://wsjk.tj.gov.cn/ZWGK3158/ZFXXGK5869/FDZDGKNR4356/zklyn/202411/t20241119_6783765.html
时间:2024/11/29 13:59:21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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