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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2024年招聘80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3/13 14:33:18 被浏览:15106次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的用人需要,根据《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0名,其中区级机关事业单位50名,乡镇30名。具体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金东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4年金东区部分乡镇编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或45周岁(1978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区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除外);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3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3月21日20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3月19日9时—3月21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岗位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应于3月22日17时前完成改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3月30日9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
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50分。

 2.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
笔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对象。
区法院特勤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由区法院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或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区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进行军事技能科目测试,由区人武部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区人民法院特勤岗位面试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岗位一览表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岗位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户籍、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19日。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3月1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不得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93265。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81819。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

来源链接:
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4/3/8/art_1229400254_4139183.html

时间:2024/3/13 14:33:18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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